第14章

“在干嘛?”真是想谁来谁。

柳一铭正躺在床上不知道干什么,百无聊赖地划着手机屏幕,忽然看到林知夕发过来的那三个字,心就怦怦直跳,回覆得倒真诚:“发呆。”

“???”林知夕甩过来三个问号。

“不知道干什么。躺在床上,很无聊。”

“出来。”这货怎么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?

“你不是在打长拳吗?”柳一铭问。

“下课了。”林知夕又发过来一句,“我的课表你记这么清楚?”

“明明是那天某人给我吐槽了大半个小时,干嘛要学长拳这种东西、干嘛还是周六下午。”

“有吗?”

“你说呢?”

“好吧。”

“出来干嘛?”柳一铭皱了皱眉,问。

林知夕的回覆让柳同学又一顿小鹿乱撞:“见我。”

妈耶,这货真的是霸道总裁上身了吧。

柳一铭按捺住那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心,问:“你在哪?”

“刚下课。你来桥这边。”

“好的嘞,等我。”

柳一铭忙地翻身下床,穿上鞋、扒开门,一路小跑跑了过去。

今日份的林知夕,黑色t恤,破洞牛仔裤,高帮帆布鞋,自然卷软软地趴在额前,半瞇着眼,挎着书包。柳一铭忽然脑子里跳出些句子来,这货不就是言情小说里经常会描写的那种“身形颀长如修竹般玉立”“星目含情、剑眉入鬓”吗?真是越看越喜欢,喜欢到心坎儿里。

柳一铭脑子里又蹦出另一个声音,你的喜欢才几天啊?牢不牢实啊?

管它牢不牢实,反正老子就是喜欢上了。

柳一铭这几天一直在问自己一些问题,时间是衡量喜欢的标准吗?是,但不完全是。一见钟情算不算喜欢?当然算,乍见之欢也是喜欢。你对林知夕,就是一见钟情。这些天的朝夕相处、逐步深交,让这份单薄的喜欢更多了一点,以后还会再多。

一见钟情的薄弱与廉价在于“一见”二字,不过是乍时的心动与片刻的欢喜;而其珍贵与难得则在于“钟情”,一眼便倾心留情、此后便念念不忘,也并非无稽之谈。

于是柳一铭成功地说服了自己。他对林知夕不是一时冲动脑热的喜欢,是静水深流般的一点点积累,从最开始认识觉得分外投缘,到心动、脸红,到想跟他一直一直黏在一起......这些天柳一铭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,开心占大多数,其中有自我怀疑和互相试探,还有一点点的吃醋......柳一铭觉得自己前十八年的运气积攒下来最终变了现,能在自己成人的第一天遇到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子。林知夕就像一阵迎面轻拂而过的风,带着暖意与柔情,就这样悄然而来。

柳一铭放慢脚步,喊出那个男孩子的名字:“林知夕!”

他大声喊出那个他喜欢的男孩子的名字。

“嗯?”林知夕转过身来,“还挺快。”

“男人不能被说快。”柳一铭觉得自己很幽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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